2017年工作安排
一、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
1、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我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交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2、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我市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交初审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3、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及各项准备工作。
4、做好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决算的初审工作,提交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5、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
二、执法检查及专项工作监督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
2、听取市政府就我市临空经济区建设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并组织常委会专题视察。
3、听取市政府就我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财经委)。
三、专题调研
1、开展关于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
2、开展关于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
四、其他工作
1、做好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有关财经方面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督办工作。
2、继续加强同省人大、各县(市)区人大及财经委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共同构建以求实务实、有效监督为主旨的人大财经工作新机制,实现以依法履职、改革创新为目标的人大财经工作新追求。
3、作好全国人大及省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安排的有关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4、认真办理常委会交办的相关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