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年平均降水只有155毫米,为全国各省区末位。农业用水比重高达95%以上,用水效率和效益低下。”在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李慧娟等14名新疆人大代表在《关于加强保护新疆流域周边生态环境的议案》中提出,新疆要加快推进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多措并举促进新疆水资源优化配置,让新疆河湖绿水长流。
李慧娟说,根据调研,目前新疆经济社会用水总量已达到617亿立方米,全疆大多数河流流域水资源都已过度开发利用。吐哈盆地、天山北坡经济带、额敏盆地、艾比湖流域和南疆部分区域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利用高达74%。近年来由于部分地区存在水资源的过度截留导致当地居民生活用水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一方面严重破坏了水资源周边的生态,另一方面对于水资源本身的合理调配及利用也产生了诸多危害。一些地方农民生产方式、发展理念较为落后,大水漫灌的现象依然存在,形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在农忙时节流域水不能得到充分供应的情况下,很多村庄通过地下水来灌溉农田,导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除此之外,很多农民私自开井作为生活用水的来源。长此以往,势必造成水资源的过度消耗。
“保护和恢复河流生态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控制已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若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水资源进一步流失,造成生态系统与自然环境的破坏必将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李慧娟说。
据悉,为保护流域周边生态环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这些条例的实施有效保护了水资源,避免了因工农业过度用水造成的生态破坏,保证了正常生活用水的供应,但新疆其他区域对于平衡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李慧娟等14名新疆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推进新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尽快调整到位,使水价真正体现新疆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通过水价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水资源总用量。将形成规模的水域周边的自然生态统一纳入立法保护,根据其受污染影响程度的不同加以保护。对于一定规模水流域周边的生态系统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建立完善监测体系,增加流域周边监测点,除了常规的水文监测,更重要的是周边生态环境的变化,并实时公布,供各界查询。明确按照国家、地方等各级管理机构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把参与水事活动的各政府机关、部门、企业的职责明确分开,各自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之内充分发挥作用。尤其是对于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方面,要充分征集当地群众的意见,加强流域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对破坏水流域周边生态行为的惩治力度,以相关法规为依据,增强开发者、生产者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设立专项治理项目对河流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尽早将相关治理项目纳入自治区规划中,尽快落实专项资金,使全疆各地水流域周边生态环境得到统一的、全方位的保护。(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