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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人大努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3-03 10:4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联指办通过不断加强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指导,积极开展工作,促进和解决了一些制约和影响地方人大行权履职、发挥地方权力机关作用的实际问题。一些区、县(市)人大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主动作为,勇于实践,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体系为抓手,创新发展,亮点纷呈。

延寿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本次座谈会议的要求,下面把延寿县人大工作及有关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按照中央18号文件以及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们积极落实改革举措。目前,延寿县人大设立了法制和财政经济2个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人事和代表联络、城建环保、科教文卫3个工作委员会以及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行政干部编制数从原来的18个调整为现在的23个。人大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新成立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中科级干部8名;另外有工勤人员4名,借调借用人员2名。

县十六届人大以来,通过深刻总结人大工作实践,科学研判人大工作规律,我们感到人大工作应该把代表工作作为突出的导向,牢牢抓在手上。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会议讨论,我们明确了“两个倾斜”的工作理念,即,人大工作向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工作向代表工作倾斜。经过过去一届人大工作实践,以及全面总结工作成果,证明了当时我们确定的路子是正确的,成效是显著的,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我们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来抓。

(一)提高代表素质,夯实代表发挥作用的基础。提高代表素质不仅要提升代表履职自信心,更要教会代表履职方法,指导代表做好履职实践,工作中我们注重“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宪法教育。把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增强履职自信心作为提升代表素质的前提。组织代表对宪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学习,举办一次由120多人参加的宪法知识竞赛,通过笔试遴选、现场竞赛两个阶段的角逐,推动了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在全县引起良好反响;深入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代表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家中宣传宪法等相关法律,增进代表对依宪履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群众对代表的信任感;发挥县人大宪法与人大建设理论研究会作用,鼓励代表开展理论研究,每年举办一次优秀调研报告、优秀论文评比活动,激发代表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的积极性。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围绕人大理论和制度、代表法、监督法以及如何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如何增强分析研究问题本领、如何做好为群众代言工作等内容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尤其是突出对最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不断增加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频次和频率。几年来,依托省、市视频培训平台培训基层代表500多人次;分批次组织最基层人大代表到北京、深圳、厦门等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参加高层次培训150多人次;邀请省、市、县法律专家为基层代表开展法制培训15次。三是强化逐级帮带。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委员联系代表,县级人大代表联系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帮助和指导代表提高履职活动成效;同时通过以老带新,座谈交流,使广大代表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四是强化履职管理。制定了《代表工作实施细则》,对代表参与监督工作、会议审议、学习培训、履职考核等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发了代表四情手册,保证每名代表人手一本,要求代表在工作范畴之内,将自己发现、群众反映的社情、政情、舆情和民情及时记录,并把四情手册作为评价代表履职情况的重要补充,每年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督促和考核。

(二)把握监督工作导向,激发代表参政议政潜能。把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作为人大监督工作重点,鼓励和支持代表敢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常委会通过审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门人员帮助代表进行充实和完善,形成了常委会的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并通过法律形式的推动,跟踪督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议案的办理落实,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良好的成效。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依据代表集中反映的“送子车”管理混乱问题,经大会程序把“关于加强送子车管理的建议”确定为大会议案,这是延寿县人大工作史上的唯一一个议案。尽管有些人说这个议案不太成熟,也有一些人不太理解,但是议案形成后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把“送子车”议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教育、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县内外进行调研、考察,探索解决办法,并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作了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历经3年多的跟踪督办,彻底解决了我县“送子车”问题。成立了3家校车公司,配置规范校车42辆,解决了2600多名学生安全乘车问题,得到了学生家长、学校老师及社会的好评。鼓励代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针对代表集中反映的新城水库、蚂蜒河水质安全问题,我们把其作为一次专题询问内容确定下来,通过询问过程的充分讨论,形成了关于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的意见,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县政府停止了在建的可能影响新城水库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的建设项目,环保、水务部门开展水源地保护标识和保护围栏的建设,使国家环境督查巡视组在对我县进行巡视督查中没有发生严重的追责问题。几年来,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通过积极探索,建立了代表意见、建议“提出、审议、定性、分类、会商、交办、反馈、报告”八步流程和问效制度,让代表参与意见建议的办理过程,实现意见建议提出与办理工作的有机结合,代表反映的送子车、水源地、物业管理、供热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增强了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同,现在群众有事找代表已成常态。

(三)积极创造工作载体,丰富代表发挥作用的形式。代表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紧密,只有通过代表发挥作用,活跃在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才能体现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本质特性,才能使人大工作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赖。一是代表广泛参加“三查(察)”活动。突出代表的主体性,鼓励代表在“三查(察)”活动中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几年来有363人次参与“三查(察)”活动,累计提出意见、建议432条,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二是深化代表“活动月”活动。每年4月的代表活动月都确定不同的活动主题,如环保主题、脱贫攻坚主题等等,组织代表深入选区选民当中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积极帮助群众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400多件。三是创建并实施代表工作“12345”载体工程(联系1个创业户,帮助2个贫困户,为选民办3件以上实事,提出4条以上建议,坚持走访50名选民)。代表联系创业户、帮助贫困户、为选民办实事成为常态。四是开展“代表亮身份”活动。创造代表服务群众联系点,积极征求群众意见,代表参与率达到50%以上,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进一步拓宽。五是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到选区述职活动。县人大代表述职率达到70%以上,乡镇人大代表述职率达到90%以上,主动接受选民监督和评议,切实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六是开展代表“创业建功”活动。召开人大代表“创业绩、稳增长”现场会,举办2届人大代表“创业建功”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先进典型20多人次,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七是支持和鼓励代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人大代表组建的“挚友”爱心社、“爱心食堂”、金牌志愿者联盟等成为发展公益爱心事业的重要力量,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创造性发挥代表作用。就2017年延寿县人大工作来讲,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人大队伍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监督内容上,我们将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2次视察、5次执法检查和3次专题调研;听取“一府两院”有关专项报告9个;按照组织人事安排,及时依法完成人事任免工作,实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程序。在工作方式上,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让代表更加广泛的参与到人大工作中来,进一步完善系统的代表培训机制,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考核方法,实施“一创、二联、三评选”载体活动。即,创优秀代表之家;代表联系选民和县乡人大信息联网;评选优秀人大代表、脱贫攻坚模范代表和优秀代表团(组)。在自身建设上,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人大工作“作用体”功能,发挥主任会议成员的核心功能、委员的连接功能、代表的基础功能。认真做好人大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为民务实、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人大工作队伍。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全力投入脱贫攻坚。积极推动人大工作条件改善,进一步理顺人大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积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乡镇人大联系指导,发挥代表团、代表之家、人事和代表联络机构的作用,督促乡镇人大及其代表做好履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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