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专题询问是询问的深化与拓展,是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某一方面的工作集中开展的专门询问活动。201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做出了很好的范例。2012年7月宾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此项工作,连续五年的实践证明,专题询问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人大监督的新期待,监督效果很好,体现了刚性监督的权威。
一、精选热点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十六届人大以来,宾县人大常委会选择二龙湖水源地保护情况、市容市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城镇交通秩序管理等一批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切的问题,先后开展了五次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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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选择询问题目,内容上选准“问什么”。选好议题是关系到询问能否成功的基础和前提。在选题上宾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把握“三性”原则。一是可行性原则,选择实实在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选择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强化事前监督;选择时限性强、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坚持“三个围绕”,即围绕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进行选题;围绕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选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实践中先由各负责部门与主管主任沟通提出专题询问题目,提交办公室汇总,经主任会议明确议题数量及内容后,最终常委会以票决方式确定年度重点议题。
(二)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一手资料“准备问”。询问题目确定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及时与政府联系沟通,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围绕询问题目进行调查研究。同时,常委会制定调研方案,通过调查、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问前调研。国有资产管理一直是敏感问题,不经充分调研,不掌握第一手资料,势必影响询问效果。2014年,宾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前,经济组明确调研内容,按部门及资金性质分类,分组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调研,重点对林业资源管理、现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通过调阅相关会计资料、会议纪要,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专题询问作好准备。
(三)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方式上把握“怎么问”。设计好询问问题也是增强询问效果的重要环节。专题询问开展前,参询人员要深入细致了解题目,掌握相关知识,做到问题了然于心。在设问时要坚持“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精”,询问时间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做到精益求精。二是突出“深”,问题提出要切中要害和实质,防止答复走形式,消极应付。三是突出“专”,围绕议题有针对性地提问,不说官话套话,不说与议题无关的话题,规定回答时间,回答不准确或回答不上的须会后书面提交常委会。提问环节完毕后,政府相关领导要在专题询问会上作综合表态发言。2012年,常委会结合对二龙湖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专题询问,1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提出13个问题,其中,二龙湖上游垃圾及环湖污染综合治理体现问题之精;二龙湖存鱼量与水质变化关系体现问题之专;之前通过审批建筑污水处理和未经审批污水排放问题体现问题之深。
(四)加强监督力度,效果上突出“跟踪问”。专题询问不能仅止于“问”,询问结束并不意味着解决问题的结束,还要跟进后续工作,确保善始善终。询问会后,常委会针对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参会代表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工作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并提出具体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办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结交办事项办理后,要及时报告人大常委会,确保询问事项落实到位,维护好专题询问的严肃性,切实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2013年,结合对宾州河治理情况检查,常委会专题询问了宾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情况。会上,1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建设局执法监督、规划局执行规划是否到位、国土部门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污水处理情况、宾州河排污如何监测和管理等,提出21个问题。住建局等10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政府部门在回答问题坦率认真,针对市容市貌管理上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县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上继续跟踪汇报督办。截止2013年末,宾州河排污完全达标、东大街停车得到规范、庙胡同南头商贩得到治理,监督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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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询问落实,扎实谋求成效
(一)促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2015年,常委会专题询问宾县物业管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充分调研,会上提出群众反映强烈且十分尖锐的12个具体问题。县政府拿到议题后,积极落实、提前谋划,成立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12个老旧物业小区进行改造,实施4公里供排水管网铺设以及绿化、亮化、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一问一答、再问再答的互动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深入讨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了良性互动局面,使审议更家深入、更具实效,于询问中见务实要实效。
(二)促进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改进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审议意见,针对询问过程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12年,在二龙湖水源地保护专题询问后,常委会专门下发了《关于二龙湖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并对实施情况跟踪问效。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将二龙湖保护责任主体由旅游局变为公安局,设置公安岗亭,24小时巡逻,增加了打击力度,强力推动了二龙湖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促进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常委会每次专题询问都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市(县)代表及旁听群众,用实践证明了人大监督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透明度在不断增强,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密切了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2013年,专题询问市容市貌管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污水处理、环保监测、占道经营、私建乱建、噪音污染等现象直击问题、切中要害,相关政府部门回答坦诚、措施清晰。会后,县政府相继出台10个关于城镇建设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并扎实推进落实,使宾县市容市貌改观明显,赢得群众一致好评。(供稿:宾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