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角色转换中尽责履职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亚兰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当选时的激动心情,它来源于职业的荣誉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四年来,李亚兰始终倍加珍惜并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全国人大代表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实践中,人大代表、执业律师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李亚兰在角色转换与互动中收放思维,切换角度,尽责履职。在律师执业中不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行使权力,在人大代表履职时不能涉及作为执业律师工作中承办的案件。在人大代表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在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进程中体现执业律师的专业素养;在律师执业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时了解和掌握的法律制定和修改的目的、意义等优势,办理案件的时候更具有大局观念,站位更高。李亚兰担任最高法特约监督员、公安部特约监督员,省高法特约监督员,至今为止,她从没有因这三个特殊身份干预或者承办过自己或者自己律师所以及亲戚朋友的个案,赢得司法机关的充分信任及好评,有效维护了人大代表、律师的社会形象。
李亚兰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法律不够完善或者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每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她都倾尽全力,查资料、研究法律条款的修改,有时研究到深夜。李亚兰珍惜每一次履职机会,并深知肩上承载的是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惟有尽心尽责、竭尽全力。
李亚兰应邀列席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万鄂湘参加黑龙江省关于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多次参加最高法、最高检、全国人大相关议题的视察或调研活动。
李亚兰共列席过六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改《刑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做过专题调研并在审议时发表意见,当建议被写入法条当中的时候,李亚兰觉得自己的付出都是很值得的。
关于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撤回起诉后如何处理的法律空白,在2016年3月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亚兰领衔提出的《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增设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条款》的议案,作为全国人大系统2015----2016年所发生的大事及制定的法律、法规,并编入《全国人大年鉴》。
在2015年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亚兰领衔提出修改刑法增设“袭警罪”条款,加大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暴力袭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刑法277条增设了第五款的规定就是她的议案原文。
2016年6月29日,最高法和省高院领导莅临李亚兰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她提出的“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议案”和“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谅解’不应成为适用缓刑前提条件的建议”开展座谈。最高法及省高院的领导十分肯定李亚兰的建议,一致认为这是在司法实践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该项建议在全国多个省份开展司法实践试点。
今年两会上,李亚兰领衔提出议案7件,建议11件,绝大部分来源于她的司法实践及专题调研,反应的问题包括司法领域及民生热点问题。
在代表履职过程中,李亚兰深深体会到,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时代里,作为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大代表,能够参政议政和参与立法的光荣与自豪。四年来李亚兰多次参加人大代表的履职学习和调研、视察等活动,每次都会放下自己的业务专心于人大代表工作,并保证全程参加,圆满完成各项任务。2016年11月8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黑龙江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奔赴红色革命圣地——井冈山,开展为期一周的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接受红色革命教育。这次学习让李亚兰刻骨铭心,更是一次精神的洗礼、灵魂的净化。在井冈山聆听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中国革命的解放事业前赴后继,付出宝贵生命的先进事迹,让她热血沸腾,在小岗村烈士陵园数度留下热泪……这次追寻红色足迹,传承革命精神的学习让李亚兰倍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倍加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用行动诠释为民情怀,有责任有担当,真真切切地代表着人民,以更饱满的干劲、更过硬的本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做出更大的贡献,李亚兰一直在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