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
4月23日为“龙江全民阅读日”
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今年起,每年4月23日被设立为“龙江全民阅读日”。今后,我省将建立和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加强数字阅读平台建设,各学校设置阅读课,高校图书馆免费开放,书店提供免费阅读服务。
《决定》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民阅读规划,建立和完善公共图书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服务体系,加强数字阅读等平台建设。学校将把阅读纳入课程和教学考核,每周有适当课时用于阅读教学,开展校园主题阅读活动,保障学生阅读时间。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区域,加强具有民族特点的双语阅读资源和全民阅读设施建设。高校图书馆、科研院所图书馆及企事业单位的阅读场所向公众免费开放,出版发行单位和实体书店提供低价或免费阅读服务。
据介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黑龙江省2017年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4·23”期间,我省将以“同享阅读快乐,共建幸福龙江”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