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简介 机构设置
机关建设 历程展馆
人代会 常委
主任会议 工作动态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通知公告 决议决定
工作报告 调查研究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 ...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
栗战书在西藏调研青藏高原生 ...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 ...
用法治勾勒更有质感的民生愿 ...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特色 ...
旗帜鲜明讲政治 不断提高政治...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 信息页面 返回首页
武汉立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7-06-01 13:47

  1日起,《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加大革命老区产业扶持力度,支持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实施品牌农业发展计划,鼓励优先采购革命老区农产品,力争提高革命老区居民收入,确保其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农村平均水平。

  为缓解革命老区投入不足问题,《办法》明确,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对革命老区给予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到革命老区。

  《办法》还提出建立生态补偿脱贫机制,要求加大对革命老区森林资源、农作地资源、水源地、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的投入。《办法》还规定,市人民政府、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革命旧址、革命遗迹、革命史料的保护,建立红色旅游景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据介绍,武汉革命老区主要分布在江夏、蔡甸、黄陂、新洲4个城区。根据规划,到2020年,武汉市革命老区各项经济社会指标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全面消除老区贫困人口。(人民代表网)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