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 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最高法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广西南宁市两级法院在贯彻落实最高法有关指示精神上,取得哪些新进展、新突破?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破解?为此,7月 26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全面把脉和破解民事执行难问题。
黎天勇雷锦友
“法院应当如何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及时高效兑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市中院如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如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公正性?”……这一连串有关推动法院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尖锐发问,源于 7月 26日广西南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展的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现场,11位常委会委员抛给到场接受询问的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住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问题。专题询问过程中,询问者的提问一针见血、不遮不掩,既有“查问”的温和,追问”的认真,更有“责问”的“辣味”;应询者从加强工作执行力度、健全民事执行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力度、完善机制制度,主动作为、配合民事执行工作等方面针对问题当场一一作出回答,不回避、不辩解、不推诿,为法院民事执行难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和举措。
精心做足询问前的功课
今年年初,在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烈的率领下,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和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组成的调研组,围绕该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主要措施、执行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执行工作流程和机制建立、外部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开展调研。召开各类汇报会、座谈会 12次,听取各级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听取部分当事人的建议。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入上林县、马山县、青秀区、西乡塘区等县(区),听取基层司法机关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的意见、建议。组织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办公厅信访科干部和法律界人士成立案卷评阅组,抽查、评阅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民事执行案件的案卷 230件。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发送民事执行工作调查问卷 260份。通过“南宁人大网”公布监督信息,征求社会公众对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制作民事执行工作调研专题片,为开展专题询问提供直观的基础材料。
询问直指要害“辣味”浓
“调研发现,南宁市法院民事执行存在一个矛盾现象:一方面有许多申请执行人不能及时拿到执行款项,而另一方面在法院账户里却滞留有很多已经到位的执行款项。据了解,2016年年底前已经缴入但尚未领取的执行款共有 1997笔,金额达到 17623.6万元之多。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周向华的发问“直击”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存在问题的“要害”处。“近几年,南宁市两级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对于执行款项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及时给付当事人,造成资金沉淀,数额也比较大。没有及时给付有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一是少数执行法官工作拖沓,以“案件多、事务忙”作为借口,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的工作不到位;二是法院执行回款后,经费问题会遇到当事人提出异议而需要审理、参与分配的债权人众多而需要制定分配方案、需要预留资金处理遗留事项等因素,导致回款后不能及时给付申请执行人;三是由于目前的执行款与案号不能一一对应,钱打入执行账户时只有打款人信息却没有对应案号,所以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找钱,财务人员找案号’的现象。本周,南宁市两级法院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能实现上级法院及相关部门对执行款到账、审批、支付等环节实行节点监控,实时到账、实时确认,确保执行款流转公开透明,有效缩短执行款发放时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万庆应询回答。
“举个例子,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在长达 4年的时间里一直拿不到钱,因为被执行人只有一套 200多平方米的房子,法院难以执行。最高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房产超过了其以及家庭成员正常生活的范围,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20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显然已经超过了生活必需的范围。请问下一步法院如何通过破解‘应执行财产难动’这个难题,来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询问会现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西乡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少剑的询问透着浓浓的辣味。
“涉及房屋案件的执行是目前执行案件中较为棘手的问题,执行法官有畏难情绪。 2016年南宁中院在民事执行中,应腾房 321套,实际只腾房 129套;2017年上半年应腾房 167套,实际只腾房 66套。
关于对一套房子的执行,原来的法律规定比较偏向于保护人的居住权利。不过,如果被执行人表面上只有一套房子,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也不能享受一套房子的执行豁免政策。例如:为了逃避债务,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把其他的房子转让、出卖;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如儿子、女儿还有其他的房子,能够保证其必需的居住标准;被执行房屋前期已作为借款抵押的。只有一套房,没有抵押,现在也能执行了。只要申请人同意按照当地的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给被执行人提供房屋居住;或者申请人同意参照当地租金的标准,将 5-8年的租金给被执行人,这个房子也可以执行。下一步将对一套房的执行加大实施力度。”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韦光标应询回答。
从上午 8点 30分开始,到 10点 30分结束,11位常委会委员就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负有协助、配合义务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询问,应询者就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民事执行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办法。在这次专题询问中,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表示,要以这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对接,主动汇报,接受监督,扎实工作,进一步解决法院民事执行难问题;就专题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制定措施,全力抓好落实,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努力给各位委员和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题询问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做到‘不止于问’‘不止于答’,确保民事执行工作专题询问问后推动工作改进、答后采取实实在在行动,切实做到问后有行动、问后有措施、问后有结果,同时,各级有关媒体要大力宣传和展示专题询问的成效,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知晓度和监督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这次专题询问会结束时,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束华说。
从“破冰”趋向常态
从 2012年以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新方式,努力使专题询问成为常态化的监督方式。2012年,聚焦城市交通畅通工程,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创新了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刚性。2013年和 2014年,分别聚焦“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和“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继续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15年,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使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单位整改率达到100%,促进了财政资金、民生资金、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2016年,聚焦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全市部分区域急救站分布不均、救护车数量不足和医疗机构经费不足等问题的解决。今年,专题询问聚焦法院民事执行难问题。6年来,南宁市人大开展专题询问从尝试探索到全面展开,从逐渐完善到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专题询问是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的程序,不断增强人大的监督实效,全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束华说。(来源:人民代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