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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印发的这两个工作规范,将在人大立法中发挥什么作用?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8-01-11 19:42

  根据党中央要求和立法法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12月28日印发两个重要工作规范——《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这两个工作规范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已经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两个工作规范旨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起草两个工作规范主要遵循了三大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妥善解决、处理立法中遇到的重大利益调整问题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避免立法决策失当、失准和久拖不决;

  二是把多年来法律立项、起草、审议工作中形成的有益做法,结合新形势下加强改进立法论证、咨询、评估工作的新要求,吸收和体现到文件中;

  三是积极运用专门、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力量和科学规范的方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畅通多种立法诉求表达和反映渠道,着力提高立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如何开展?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对何为“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作出明确界定。即,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国家机关代表、军事机关和军人军属代表、人民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和群众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利害关系的设定、变动等调整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和咨询的活动。

  根据工作规范,论证咨询后形成的论证报告、听证报告、专项研究报告、咨询意见书等立法论证咨询报告和材料,应当作为研究法律草案修改完善和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

  争议较大立法事项如何引入第三方评估?

  《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中,第三方评估是指由利益利害关系方以外的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的活动。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有关方面在调整范围、主要制度等重要立法事项上有较大争议的,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

  工作规范对第三方如何进行评估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第三方可以根据评估需要,采取问卷调查、个案分析、相关立法比较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式方法。规定第三方开展评估工作,应当做到客观、独立、公正,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评估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有违规违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委托方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要求改正、取消委托等办法处理。

  立法时如何正确运用两个工作规范

  对于两个工作规范如何综合运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给出了答案。

  首先,两个工作规范运用的阶段不同。

  其次,两个工作规范在工作形式和程序上不同。

  再次,两个工作规范适用事项的范围不同。

  最后,两个工作规范在一些具体工作方法上不同。

  这位负责人强调:“两个工作规范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同时运用,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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