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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9部法规被废止了,不能再当依据了!以后全部按最新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时间: 2018-01-16 20:07

  近日,省政府废止9部政府规章,与国家废止的相关法规进行衔接。旧的废止了,今后按此类法规的最新规定执行。

  废止的9部省政府规章:

  (一)《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1989年省政府令第4号,1998年省政府令第11号修正)。

  (二)《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1999年省政府令第2号)。

  (三)《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2003年省政府令第5号)。

  (四)《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1987年10月13日公布,2006年省政府令第11号修正)。

  (五)《黑龙江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2010年省政府令第4号)。

  (六)《黑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第6号,2012年省政府令第1号修正)。

  (七)《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2005年省政府令第6号,2012年省政府令第1号修正)。

  (八)《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997年省政府令第17号,2006年省政府令第6号第一次修正,2009年省政府令第1号第二次修正,2013年省政府令第4号第三次修正)。

  (九)《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04年省政府令第1号,2012年省政府令第1号第一次修正,2016年省政府令第3号第二次修正)。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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