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已成为很多人餐饮消费的选择之一。在给人们带来便捷和优惠的同时,网络订餐平台也成为某些无证经营商家、“黑暗料理”食品的避风港。
建 议
市人大代表马艳萍在《关于加强网络订餐监督管理的建议》中提出,网络订餐经营者应当将送餐人员健康状况、送餐必需的设施设备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同时,应建立行业自律规范,餐饮企业协会和互联网协会等可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签订自律公约,建立先行赔付消费者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问题,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或处以巨额罚款,或依法吊销许可证,并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进行高频次、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净化网络订餐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者:刘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