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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认真落实党组要求,各党总支、支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党员理论学习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先进典型。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总要求,夯实机关党建的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在纪念建党97周年前夕,小编推出系列支部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供大家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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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岗”模范作用
努力开创内务司法工作新局面
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的先进性靠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共产党员实践先进性,就要在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行动中践行党的宗旨。为更好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于2012年率先提出并开展创建“雷锋班式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支部多年来一直坚持把雷锋精神的当代价值和时代内涵融入工作实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履职尽责的唯一标准,把“勤学敬业、创新有为、诚信节俭、团结奉献”作为创建“雷锋班式共产党员先锋岗”的主题,全体党员在政治上坚定忠诚、学习上勤学厚积、工作上敬业争优、行为上规范严格,在监督工作中求真务实,在解决群众诉求中为民清廉,在实现人大事业创新发展中增长本领,切实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打造了一支奋发有为、忠于职守、团结协作、追求卓越、乐于奉献、多做贡献的内务司法工作队伍。
聚集民生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结合内务司法工作职能,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委员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内务司法委员会坚持以民为本,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力争选题准确,把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课题,近两年先后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院执行工作、解决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养老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每项调研工作都注重深入基层,力求掌握第一手情况,仅2017年当年就先后20次深入区、县(市)进行调研,实地走访和视察了66个单位和场所,客观全面地掌握了相关情况,准确地查找出问题,特别是针对每一个问题逐一深入研究,仔细分析原因,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参考和依据,很多对策建议得到了有效执行。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开展监督工作
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唯一负有司法监督工作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是委员会的工作重点。自2013年以来,内务司法委员会每年建议常委会选择不同侧重点对“两院”工作安排监督项目,通过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或者采取执法检查的形式对“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结合民行检察、经济犯罪等专项工作安排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日常司法监督工作项目,力求协助常委会更好行使司法监督权。为规范对法职人员和具体案件的监督,起草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监督工作中涉及具体案件问题的工作意见》和《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监督法职人员履职工作程序》,突出对司法机关渎职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真正实现了管人和管事的有机结合,很多外地人大前来交流工作经验。
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将自身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学习、规范、作风一起抓。一是抓学习,提升工作能力。除按照机关部署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外,立足“打铁还需自身硬”,围绕重点实际工作,深入学习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外地先进经验,努力成为专项工作的“明白人”,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让被监督对象切实感到“监督有据、支持有力”。二是抓规范,提高工作标准。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从规范公文格式入手,要求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文件印制,字体、字号、排版、装订等都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范文件和档案管理,每个定稿的材料、每项完成的工作都要及时分类存储和归档备查。同时要求每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反思,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立行立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三是抓作风,塑造团队精神。通过压担子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每项具体工作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着力培养每个工作人员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坚持分工不分家,倡导团队协作。虽然内司委是两个处,但重要工作都是举全委之力,充分发挥各自所长,按照文字综合、协调组织和内勤保障三个工作组的形式协同开展工作,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既提高了总体工作水平,又改进了工作作风,形成了团结互助、迎难而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通过开展创建“雷锋班式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支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升,工作干劲得到更充分调动,调研工作方案更“细”了、监督方式方法更“多”了、撰写调研报告更“准”了、监督效果更“实”了,为推动我市全面振兴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民生改善做出了应有贡献。
(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6月29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