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财政预算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预算执行审计是人大财经监督的重要抓手,人大监督介入是提高预算执行审计效果的重要推力,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近年来,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常委会把“聚焦问题整改、助力审计监督”作为监督预算执行的契入点和着力点,通过融合互动,凝聚监督合力,对年度审计问题从查摆到整改全程跟踪监督。
人大点题审计破题
审计是预算监督的重要手段,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离不开审计手段的运用。江苏省委《关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除依法听取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外,还可以要求政府就有关事项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和绩效审计。以此条文为依据,东海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借助审计部门的专业技术和力量,常态化为审计工作点题,于每年年初向审计部门提出对党委聚焦、群众关注、政府力推的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生态环保工作开展审计的建议和要求,由审计部门在年度工作计划中统筹安排、靶向发力;同时,要求审计部门在制定年初计划时,事先向人大常委会了解当年对财经领域监督的重点,便于将人大监督内容融于审计工作计划中,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
今年年初,东海县人大常委会拟对全县社保基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县政府专题报告,此项监督议题经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后,列入2018年人大工作要点。为此,常委会要求审计部门在拟定 2018年审计课题时,将截至 2017年年底的全县社保基金收、支、管情况审计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对相关部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电子数据、台账资料等进行专项审计,对厚厚的报告、专业报表进行深度解读,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和使用效益进行具体监督,为人大常委会实施预算监督提供所需的数据资料和情况分析等。
强化联系有效衔接
在实际运行中,财经监督和审计监督两种模式存在着各自为战、合力不够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财政预算监督的广度、深度和质效。东海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推动两种模式有效融合,促进两者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发挥“1+1>2”的叠加效应。
一是健全机制。积极探索构建联系反馈机制,推动预算执行监督的两个责任主体保持密切交流互动,定期或不定期探讨财政监督工作经验,共同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不留监督“盲点”。
二是成果共享。对于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审计部门各自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计问题整改调研报告、审计报告等工作成果,双方深入对接、及时传递,实现互通有无、成果共享。常委会财经工委将平时调查掌握的情况及时传达给审计部门,帮助审计部门查找线索,充实调查证据,同时借助审计机关的力量和审计成果,为人大经济监督和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服务。
三是反馈提炼。东海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部门将审计监督掌握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面、真实、完整地向人大汇报,由常委会财经工委进行信息整理提炼,提供给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方便他们分析研究深层次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同时,借助“外脑”,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参与审计问题整改的调研视察活动,充分发挥其履职特长和专业优势。
全程跟进形成闭环
东海县人大常委会建全完善“审计+监督”模式,对审计问题整改采取初步摸排、常委会听取审计报告、“家家到”现场督查、常委会听取整改报告、满意度测评、后续跟踪推进等方式,层层展开、有序推进,形成闭环式监督,催生财经监督长出“利齿”。
具体步骤为: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前,深入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并全程掌握审计开展情况,保证审计部门在依法治税理财、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绩效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上一年度财政收支及其他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结合财政决算草案,形成审查报告。人大财经委会同审计部门,结合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所附问题清单,通过查看台账、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所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要求县政府加大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力度,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实现动态管理,并对整改责任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其从源头机制上查出原因、摆出对策,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和整改长效机制,避免“屡审屡犯”现象发生。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计部门根据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底稿形成的整改情况报告和常委会财经工委就整改情况形成的调研报告,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的规定,上报县委,通报县政府,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同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与对策,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跟踪、再督办,确保每一个审计问题都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