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基层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人大履职尽责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能否有效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直接影响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发挥,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哈尔滨市各基层人大组织履行法定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组织建设,较好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加强与区、县(市)人大工作的联系互动,市人大常委会搭建了一个沟通信息、交流工作的重要平台,挖掘了一大批基层人大探索创新的典型经验,并加以推广。
近期,小编将推出系列报道,介绍他们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
方正县人大常委会
完善监督流程 创新监督方式
推进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也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创新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近年来,方正县人大常委会针对监督主客体错位、监督程序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坚持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四个环节,扎实推进了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选准监督议题,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监督议题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科学合理地选择议题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基本前提。方正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域发展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中心工作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代表征求建议以及深入调查研究等多个渠道征集监督议题。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健全议题筛选和评估机制,确定全年监督议题,并确保议题符合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合地方发展大局、顺应群众实际诉求。今年,方正县共将文化、环境、消费者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8项法律法规作为监督内容,分别开展视察监督活动。目前,已开展了对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视察、对县人民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精选监督人员,组建高效工作队伍
视察人员精干,工作灵活方便,可以使视察更加细致深入。在实际工作中,方正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日常视察监督活动的实际情况,科学选取参加视察监督的对象,重点选择熟悉区域(战线)基本情况、善于调查研究、工作热情高、履职能力强的人大代表组成一个或多个小组。同时,邀请“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专长的人员、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老党员、离退休干部等参加。通过监督队伍素质能力的提升,从而提高人大监督的质量和实效。
深化监督培训,健全“视前”工作机制
为切实解决以往监督活动中存在的前期准备不深入、视察过程走马观花、审议发言谈成绩多、所提意见建议不切实际等问题,在监督小组组建后,人大常委会围绕议题内容,强化监督前期培训。
一是实行“视前”学法机制。通过印发学习资料,代表们采取分散自学、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与本次监督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掌握基本知识。
二是实行“视前”调研机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围绕监督内容,采取分散调研、集中调研、暗访调查等不同形式,深入基层搞调研,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一线”真实情况。
三是实行“视前”座谈机制。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针对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共同商确本次监督活动的工作重心和注意事项,提出合理化、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取得实效。一是搞好集中视察。由于提前学习及调研座谈活动的开展,监督人员知晓政策法规,了解真实情况。在集中视察时,又重点察看了事前调研中发现的有问题的现场,座谈讨论及反馈发言也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了监督效果。二是推进问询监督。在监督活动中增加询问环节,特别是加大专题询问的力度,边监督边询问,把调研与监督、监督与询问、询问与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思考一些重大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使监督更加有力。三是是强化跟踪监督。为确保常委会监督意见得到有效落实,方正县人大特别注重强化跟踪监督,明确要求接受监督的部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落实监督意见的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县人大就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调研视察,提出评价意见,对办理不到位、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要求重新办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实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的工作目标,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