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深入延寿县就《哈尔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征求意见。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延寿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规定的相关部门职责是否合适、主要措施是否可行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围绕应规范《条例》文字表述、增加乡村文明板块等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
《哈尔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的正式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并将其纳入《条例》之中,使其更加完善,更符合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需要,依靠法律手段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延寿县人大常委会4月29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