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如何依法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的一个重大课题。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议决重大事项中严格履行职责,创新作为、主动实践,为人大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注入了新的能量。
“人大的决议让我们精神振奋,我们将积极回应人大支持,借决议的‘东风’,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说起刚通过的决议,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信通支队支队长景力军情绪高昂。让景力军“振奋”的“决议”,正是在不久前刚结束的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的决议。“一次性通过三项决议,这在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是第一次。”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介绍说。
“全票通过”的三项决议分别是《关于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和《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从三个决议中的三个“支持”可以看到,这三项决议从出发和落脚点全部围绕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新形势下“一府一委两院”的重点工作。那么,这些决议是如何产生的?决议的背后都有怎样的“故事”?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距离聆听到了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在新形势下积极践行宪法精神,勇挑时代重担的探索脚步声。
勇于探索
“激活”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新“引擎”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但是,在如何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上,法律的规定比较笼统和原则。所以,科学合理地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成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表现,也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主动作为,依法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激活”了新形势下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新“引擎”,推动了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和群众的关切关注选好议题,围绕事关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比如这次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中‘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内容与每个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杜卫国在回忆起草决议的过程时说,“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我们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如在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决议中提出‘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妨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全程留痕、全面记录并及时报送或报告统计党委政法委和上级人民法院’等,高质量的决议不仅有针对性,更体现了人大决议的权威性。”
寓支持于监督
形成推动事业发展强大合力
本次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举全票通过三项决议,引发相关部门的“热议”,并在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全程参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决议的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侯克杰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人大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的目的是积极回应人民期待,我们检察院的公益诉讼也是如此。这个决议是市人大主动联系提出的。我们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相关调研、座谈工作,结合工作中的实际,几次和人大相关部门对决议草案用字措辞反复推敲,‘一个字一个字的抠’,这个决议对我们全面充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具有重大意义。”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比如在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决议中,不仅明确指出:“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对此作出了具体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配合检查机关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及相关材料,并对调查取证工作提供相应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完善行政信息共享机制,向检察机关开放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库”等,这一系列决议内容不仅对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具有导向性意义,更解决了检察机关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公益讼诉工作需要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力量,有了人大决议的支持,我们感到工作更有底气了。”侯克杰对在人大支持下的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满怀信心。“市人大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好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支持推进政府工作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杜卫国说。
初心如磐
精准释放人大力量
“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决议草案出台前,全程参加运城市人大组织的决议起草相关活动的市人大代表李凡狮说到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连连点赞。运城市人大积极顺应时代要求,在宪法法律框架内,聚焦重点,及时回应群众的期盼,事实证明只有这样做,重大事项决定权才能规范行使和有效落实。“对于公安工作、‘两院’工作,一方面要行使好监督权,同时要体现人大的主动作用和力量。”在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决议草案通过后,安雅文总结到。
“每一项决定作出后,我们都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同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强化决议决定落实的刚性约束。”谈到作出决议后的工作,安雅文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新举措、新要求。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总书记的指示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运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代会闭会期间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工作的实践证明,让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更加清晰、更好把握,能够有效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促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同时为人大行使决定权提供了一个很好抓手。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必须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及时紧跟党委部署、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能够切实推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们认为这就是‘重大事项’!这也是行使这项权力的‘初心’所在!”安雅文语气坚定,“无论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
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在未来不断坚持、探索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与时俱进的新征程上,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初心如磐,信念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