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草案)》,《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入庭听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规定》的制定是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规范和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办法》的制定是为更好地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法院入庭听审,更直观地了解法院庭审和法职人员工作情况,促进司法机关规范庭审活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增强司法工作监督实效。“如何让入庭听审的代表更专业”“如何使规定的法言法语表述更准确”“如何确定听审案件的类型”……与会人员逐条对《规定》和《办法》的内容谈想法、提建议,讨论既宏观又具体,气氛十分热烈。
杨杰指出,司法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和职能,如何在司法监督工作中实现新的突破,使监督发挥得更好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是这项工作的重点和职责所在。市人大通过召开座谈会及人大代表调研等渠道发现目前司法领域确实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规定》的制定出台既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也是支持,更是对司法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的有力促进。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大家要继续发挥作用,为《规定》的出台提供广泛支持和专业指导,人大常委会也将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充分吸收,为10月份的人大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工作,使《规定》的出台更加精准高效。
摄影:赵 亮 作者:孙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