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延寿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视察活动。县人大党组书记高雪峰参加视察。
视察组先后实地察看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视察组对两个大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召开了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参加视察的各位人大代表结合这次视察和平时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视察组指出,要由营商环境局牵头加强贯彻宣传学习、业务整合和培训,加强对各业务部门的管理,不断增强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条例》的群众知晓度。要抓好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为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要抓好对营商环境的监管。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和群众的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