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薇代表建议:科学配置,合理使用哈尔滨市市区停车场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泊车位数应该是车辆保有量的1.2倍,哈市城区内机动车数量182.6万辆,应该有219万个停车泊位。建议:
一、对市区的公共停车资源进行普查。掌握全市公共停车资源,科学规划全市地面停车泊位;加快停车场信息联网,发挥平台数据对停车场管理和泊位设置;建立普查数据和平台有偿服务机制,保证系统数据鲜活,常用常新,达到公共停车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对哈市74处桥下停车点晚上18点至早7点取消停车收费,缓解小区居民晚上停车难。在具备条件的街道,实行分时或全时停车;在禁停道路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采取晚上20点之后早上7点之前允许停车的方式来缓解停车难问题;在路侧施画设置的停车位设置高点位视频系统,保证道路两侧小区居民的车辆安全。
三、逐步实现收费停车场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停车场管理水平。确定经营停车场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对于利用公共停车资源,以少量的资金修建简陋收费设施的停车场,取消收费,实行自由停车。
四、整顿停车收费乱象,降低停车收费水平。目前哈尔滨市仍存在停车乱收费的现象,一些医院院内停车每小时5元,院外停车每小时7元,院内停车条件好于院外,院内车满为患,院外车位空闲,因为收费不合理而影响停车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乱收费现象监管整顿,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存在,取消私自收费现象,实行停车收费统一标准定价。
五、逐步解决小区内的人防地下停车泊位只售不租的问题。哈市小区的地下停车泊位对小区居民只售不租,而且售价过高,导致很多小区地下停车泊位空置,小区外车满为患,不仅影响百姓的安全出行,也造成严重的消防隐患,出现火情消防部门无法施救现象屡见不鲜。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多管齐下推进智能共享停车系统,研究解决部分小区地下停车场对小区居民“只售不租,而且售价过高”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答复:
针对地下停车泊位只售不租的问题,我们近两年一直在探索破解模式。2019年初,我们以小区体量大,周边道路违规停车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道里区群力家园小区为试点,协调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推出租售结合的经营方式,社会反响良好。人防地下车位开发建设单位只具有使用权,在建设单位经营或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如何兼顾使用权人与使用人合法利益,提高车位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争取出台专项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答复:
一、我市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形式
目前哈尔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我委遵循“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中心区高于外围”的定价原则,现行的《哈尔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哈发改价费〔2016〕350号)以《哈尔滨市停车类别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一览表》明确框定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设施的类别、计费时段、免费时段、收费标准等具体内容。关于停车场违规收费行为,按照《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公示工作。市公安交管、住建、规划等部门从各自管理职能出发,规范、查处停车场违规行为。
二、关于逐步解决小区内的人防地下停车泊位只售不租的问题
按照现行价格政策规定,小区内的人防地下车位销售价格标准未列入《黑龙江省定价目录》,该项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管理范畴,我委无权制定和干预其收费标准,我委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承办答复:
为了缓解市民夜间停车难问题,现已对道里区友谊路、红霞街、通达街、群力第七大道、河松街,道外区东莱街,南岗区繁荣街、泰山路、哈尔滨大街,香坊区民生路10条街道重新明确停车属性,将原来的全线禁止停车调整为“昼禁夜停”,规定工作日7时至19时禁止停车,夜间及节假日可根据实际需求单排平行停放。为了提高现有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缓解我市停车难,按照市治堵办的工作部署,由我局配合市城投集团,将我市的路外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城泊通平台,为驾驶员提供停车诱导服务。目前,我局交警支队于6月初对全市公共收费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下发了《关于哈尔滨市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接入的通知》,要求将停车场位置、泊位信息等数据统一接入“哈尔滨市智能停车诱导平台”,方便市民及时了解各个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泊位信息,为市民提供停车诱导服务。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答复:
一、关于“对哈市74处桥下停车场实行晚上18点至7点取消收费,缓解小区居民晚上停车难问题”
我集团现经营管理的桥下空间停车场共计48处,4646个停车泊位,经营时间为早8:00至晚20:00,白天时段收费标准为早8:00至晚20:00点实行计时收费,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至2小时收费5元/台,超过2小时的,每1小时加收1元,超出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按照市发改委批复意见,无专人和无值守屋的全封闭停车场夜间时段(晚20:00至次日早8:00)实行免费停车。我集团经营的道路停车场全部实行政府定价,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价格与收费标准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批复的,我集团是严格按照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我集团无权自行进行调整。
二、关于逐步实现收费停车场管理标准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停车场管理水平
2017年3月,我集团开始建设哈尔滨市停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并开发城泊通APP。平台建成后,现已实现通过城泊通APP为市民提供智能缴费、透明消费、泊位动态查询、泊位导航、共享停车、电子发票等综合服务。2018年4月,按照市政府要求,我集团对所经营管理的停车场建设高点视频收费系统,推行停车场无人、无杆化管理模式。目前,已开通高点视频停车场74处,剩余未开通停车场将在今年陆续开通。今后,我集团将不断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停车情况,制定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规范及流程,逐步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停车场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关于整顿停车收费乱象,降低停车收费水平
为缓解我市重点区域道路交通压力,我集团已向市治堵办提出“调整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建议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车辆合理使用道路停车泊位,限制和减少占道停车行为,让占道停放的机动车使用者做到短停、少停,提高泊位周转率,营造重点区域良好的交通秩序。
作者:丛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