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就推进东北振兴提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近年来,我们以打造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重点,从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推动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治,加快营商环境立法,用健全的制度体系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我们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需要,优先安排涉及营商环境的立法,并注重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决策部署上升为法规、转变为全市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发挥人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要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推进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优势,助推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来自各行各业,最清楚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紧紧依靠代表,把代表的作用和优势发挥出来、把代表的潜能释放出来。
强化常委会机关示范引领,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坚持从人大机关干部抓起,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同时,主动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大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全部与企业对接,及时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本文为作者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交流会发言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