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焦宏伟建议,禁止食用猫狗,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说是保障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从立法角度来说,也体现了国家在动物管理方面逐渐细化、现代化、文明化。
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修订《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公布。随着这次《目录》的修订,猫狗不再按照畜禽进行使用和管理,同时结合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规定,猫狗已不可能经合法检疫走上餐桌。这意味着原本打着《畜牧法》名义运行的犬只肉用黑色产业链已被明确定性为违法,包括所谓“肉狗养殖场”在内的一切犬只肉用为内容的养殖、运输、出售、屠宰、经营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020年4月1日,深圳公布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把猫狗列入了禁食名单,对于禁食猫狗的原因,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说明中解释,宠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供食用的动物不同;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4月14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就有关猫、狗能否食用问题做解读时说,“虽然珠海在《条例》中并未明文规定,但猫、狗没有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也无法取得检疫检验手续,因此猫、狗禁止食用。”
2020年7月17日,山东省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篇《致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该告知书旨在进一步规范莱西市餐饮服务经营者畜禽肉等产品采购验收和加工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农业农村部在日前公开的《目录》说明中表示,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这成为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的文件中对狗做出伴侣动物这一定性。相比深圳在立法时把猫狗列为“宠物”,伴侣动物作为法律用词更加到位,能够表达出动物跟人之间并不是单向支配的关系,而是有一种情感交流互动。2015年6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名义印发了《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食安办函〔2015〕25号),其中提到目前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市场上销售的犬以个人散养为主,来源复杂,且存在不法分子毒盗犬类现象,食用狗肉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犬类屠宰和食用狗肉涉及动物福利等问题,国际国内广泛关注,一旦处理不当,将会产生负面效应等原因,因此国家不能制定犬类屠宰规程。
在经历了2020年初武汉疫情引发的公共卫生安全危机后,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势在必行。猫狗肉黑色产业链不仅助长了偷盗毒杀犬猫的违法行为,让含有剧毒物质的、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流向餐桌,而且来源不明的犬猫跨地区、跨省市长距离运输也加剧了狂犬病防控难度 。因此,明令禁止食用猫狗,保护的绝不仅是伴侣动物本身,也是在保护人类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