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通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思库带领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助推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副县长关庆伟和县政府十余个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县国有安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接管的部分小区、县城商圈天宝商城与大千市场商铺经营点、江边广场附近商业点、县存明公交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就业户规范经营、公交客运文明服务、涉及民生的小区高质量服务管理,结合条例要求进行实地检查。
在召开的汇报会上,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作了相关工作汇报。关庆伟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汇报,对创建文明城市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如何改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座谈中,与会人员提出了关于下一步条例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王思库指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集中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加强文明阵地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纠正不文明行为,培养现代文明意识,形成良好文明习惯,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王思库强调,一要认真学习,坚持靶向思维。各部门要明确条例中的各自工作职责,在自身努力与监督执行两方面双向发力,双轮驱动。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在工作推进中要找准问题、对标对表,抓整改、治顽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确保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三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配合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各司其职,重点加强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建筑施工现场、共享单车等项工作的整改。四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市政建设。坚持建管并重的工作理念,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