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8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各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各区的选举日确定在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各县(市)的选举日可依法自行确定。2021年1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举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1月底前召开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