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者 按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心系民生、关注发展,把闭会期间用心倾听的民声民意和调研成果,转化为一份份议案建议带上大会,为打造“七大都市”奋力推进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积极建言献策。“哈尔滨市人大”微信公众号特开设“人大代表建议”专栏,对具有代表性的建议进行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背 景:
民营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力军,是带动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的重要动力源。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优秀民营企业,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创造税收、增加就业、拉动内需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特别是出台了《哈尔滨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等多个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提高企业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舒心创业、安心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近两年受到疫情的影响,民营企业举步艰难,特别是许多中小企业还存在设备工艺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经营状况不稳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现状,而金融机构面对点多、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导致“融资难(信贷困难)、融资贵(成本过高)、融资繁(手续繁琐)”等问题突出,已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建 议:
一、建立民营企业信用征信担保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板块实施,逐步完善”思路,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制定出台民营企业信用建立及征信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立业,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二、延长银行贷款还贷周期。目前,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周期一般为一年。以一年为例,资金放贷后,除去资金在账户停留时间及还贷前需要提前准备资金的时间,实际有效利用资金只有10个月左右,无形中让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了约20%。因周期短,企业负责人必须花精力不断地忙于应付贷款与还贷、再贷等手续,不能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继而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建议银行将贷款周期由短期一年改为二至三年以上。
三、降低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一些与银行有较长合作关系、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民营企业及初创企业,银行金融机构应根据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利率,最大限度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改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融资管理机制,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创业贷款贴息政策,实行“城乡共享”的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四、严格执行落实《哈尔滨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禁止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司法机关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帮助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