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顾福林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道里、道外、南岗、香坊、松北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府公安、发改、规划、住建、市场监管、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及各区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2012年12月1日,《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十年来,我市积极应对城市停车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建立停车管理协调机制,出台停车场建设配套政策,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建设哈尔滨市智能停车诱导平台。
顾福林对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执行停车场管理条例、着力解决停车难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的高低,对城市功能、城市营商环境和城市形象都有极大的影响。开展执法检查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市停车设施建设和交通条件改善,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宜居水平,同时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做好准备。
顾福林要求: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条例是为促进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发展、改善停车环境和道路交通状况提供的法规保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二要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工作质效。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查找原因,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对策建议。三要坚持全过程民主,精心组织安排。要责任明确,两个检查小组检查同步进行,协同推进。要把全过程民主贯穿到这次执法检查的各个环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组织各级代表积极参与,注重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要紧扣条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措施、责任落实见效。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会议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