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紧围绕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探索民主立法的新模式和扶贫帮困的新途径,为建设“七大都市”打造现代农业之都提供法制支撑。
牛刀小试 初露锋芒
年初以来,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列为今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并组织专班开展条例起草工作。专班深入村屯走访农户,实地了解农村厕改、养殖场粪污处理等情况,摸排村民最关切、矛盾最突出问题,根据调研走访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专班还充分发掘人大常委会机关驻村干部既熟悉农村工作又熟悉人大工作的优势,依托他们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驻木兰县吉兴乡红升村工作队魏程远等三名同志通过吉兴乡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部分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以及村民代表和乡政府负责同志召开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全程参与专班在木兰县的立法调研活动;在阿城区玉泉街道挂职的市人大干部于世芳,多次深入基层走访农户,向乡镇、街道有关同志征求意见,了解农村实际存在的问题。这些工作在农村一线的人大工作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农村亟待解决的畜禽粪污影响农村整体环境、村民公约对于村民没有约束力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并总结归纳了所在乡镇、街道的具体做法,书面形成了既接地气又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条例起草提供了宝贵经验。
推广普及 效果显著
受到市人大驻村干部为条例草案提供很多有效建议的启发,专班进一步了解到全市目前有200多个驻村工作队,1000多位下派干部,若通过这个渠道将条例草案下发出去,极有可能收获更广泛、更鲜活的村情民意。在常委会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大力支持下,专班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回应,市驻村办面向各区、县(市)驻村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征询<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活动的通知》。各驻村工作队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组织村民对条例征求意见稿逐条研究,认真征集群众关注的农村环境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对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建议,他们不是只做“传声筒”,而是进一步梳理分析进行“深加工”,将基层群众的意见全面准确反映出来。经梳理,8个区县的驻村工作队共反馈意见30条,其中“完善农村保洁队伍人员配置、建立垃圾工作机制、加大畜牧养殖污粪治理力度、增加相应监督奖励措施”等四个方面意见建议,已被吸纳到草案中。
总结经验 意义重大
这次有益的农村立法实践探索呈现了征求意见范围广、形式新、内容真、语言活的特点。在范围上,广泛征求吸纳乡镇、街道、村屯等多元主体的意见建议;在形式上,各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既有根据自身开展农村工作的实践和体会提出的意见,又有组织村民讨论提出的意见;在内容上,既有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修改意见,又有提出的新问题和对策建议;在语言上,力求原汁原味反映问题和建议,不苛求工整的法言法语。这种“不强调开会座谈,不拘泥于语言文字的格式文本”的做法,真正把群众最真实的呼声、最迫的切愿望收集上来,真正让群众的“金点子”变成了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同时,这一创新做法也使驻村工作队实现了从“项目扶贫”到“制度扶贫”的蝶变,改“输血”为“造血”。通过为《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征求意见,一条条充满“烟火气”的意见建议直通地方立法机关,广大驻村干部多年来的工作成果和帮扶经验也以法规形式得以升华,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