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3年部分立法项目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居家养老设施条例》立法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喆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郑大泉出席会议,副主任刘兴阁主持会议。

据了解,《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居家养老设施条例》是今年立法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项目,其中农村人居环境和轨道交通条例都已经完成了一审工作,拟提请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居家养老设施条例拟进行第一次审议。

在听取了立法项目相关情况汇报后,孙喆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扣实际,加快推进三部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为哈尔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力求法规务实管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助力“宜居幸福之都”建设;利用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上地下空间,实现轨道交通法治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聚焦农村环境卫生“小切口”,推动乡村振兴“大战略”,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妥善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回应民需、体现民情。